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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产窝案1年内震落9名厅局级高官
11月11日上午,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10万元财产,追缴贿款232万元。
随后,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原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斌受贿170余万元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至此,重庆地产窝案已有6人宣判。此前,已有原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重庆侨联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获刑,而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唐文峰也先后“落马”,等待宣判。一年时间里,9名厅局级干部的人生起伏,让重庆官场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
网络上,有人将形象地将该起窝案取名为“风起云涌”,暗指(唐云)峰、(梁晓)琦、(黄)云、(蒋)勇,这起“风起云涌”的窝案刺开了规划制度的伤疤。
又一名“袍哥”官员的倒下
黄云42岁就开始担任重庆主城区级政府一把手,他曾留学国外,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学位。去年3月,这名瘦削的官员在参与处理“史上最牛钉子户”时的表现,曾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7年到2008年,黄云在担任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区长、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10多名地产商和政府公务人员谋求经济利益或协调亲属工作调动,收受贿赂合计232万元。
他被控12项受贿事实,涉及控规调整、征地拆迁、土地补偿等。典型情节有,2005年,在黄云任职沙坪坝区区长期间,在一改造项目的建筑红线与三峡广场的退距上,为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谋取私利,将本应退让3米的公用地,划为建筑商的建设用地,并从中获得1万元美金的贿赂回报;另外,黄云还将城建资金私自拨付给一开发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本应用于公益设施的资金就此被开发商最终纳为己有。黄云为开发商谋取巨额利润,换来了多次贿赂。
此前已被判刑的陈明、王政、郑维等人和黄云都曾在沙坪坝区工作,四人关系极为密切,彼此称兄道弟,俨然“袍哥”(“袍哥”系清末四川由《诗经》“与子同袍”而引申出的民间帮会组织,意为同一袍色之兄弟——记者注),曾在同一时期,甚至在同一项目、同一地产商处收受贿款。
“袍哥”官员层层勾连,相互关系交错联结,相互打招呼,共同权力寻租,形成本次“窝案”。一个典型情节勾勒出“窝案”的基本路径:某地产公司为在征地规划调整、征地拆迁、回购土地补偿等项目上获得优惠,找到黄云帮忙,黄则找到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原副局长梁晓琦帮忙,彼此勾结成一个利益链条。
受审的黄云在宣判后声称,将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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