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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中介违约 房主:我的损失到底该由谁负责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2:08

  市民徐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向外租房,房客看好房后,表示暂交

  市民徐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向外租房,房客看好房后,表示暂交500元保证金和500元中介费。没想到,最后房客毁约不租,但预交的1000元却全被中介当做中介费收走,已推掉其他房客的徐先生禁不住质疑,自己的损失该由谁负责。

  7日上午,市民徐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堤口路附近有一套房子,平时住不着,打算租出去,前些日子在附近一家名为蓝泰地产万盛园店的房产中介进行了登记。4月29日,一位房客在看了徐先生的房子后,非常满意,并当场拿出1000元现金,表示暂交500元钱作为保证金,其余500元钱作为中介费。徐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跟房客谈好的价格每月租金2000元钱,根据规定,房东、房客双方要按照第一个月房租的50%交中介费,也就是每方需要交1000元,但中介拿到房客的1000元钱后,全部作为了房客的中介费。

  “当时我就不乐意,1000元钱有500元保证金,咋全成中介费了呢?”徐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中介表示收据已经出了,可以让房客打个欠条。没承想,过了没几天,房客毁约,房子不租了。这下徐先生头大了,“房子都收拾好了,别的房客也都推了,我的损失谁负责?”随后,徐先生向中介索要500元保证金,可中介表示,1000元钱全都是中介费,损失应该找房客。“房客当时的1000元钱只能算诚意金,中介全收了,我的权利咋维护?要是我将钱全拿走中介乐意吗?”

  对此,蓝泰地产一位姓孟的店长解释说,当时房子看好后,房客的确拿出了1000元钱,表示其中500元做保证金。但依照他们店里的规定,中介费要一次交清,便将1000元全部做了中介费,房客给徐先生打的欠条。“房客违约,我们也没办法,房东要是有损失可以起诉房客,与中介没关系。”

  然而,对于中介公司的解释,徐先生认为,中介不单纯是收取中介费,还应该承担责任,自己通过中介往外租房,遇到这种违约问题,中介肯定脱不了干系。另外,当初房客交1000元钱时,明确表示其中500元做保证金,“现在房客违约了,中介却收钱不管了,那我的损失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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