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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对新建商品房价格审核备案立新规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6:45
《通知》对可计入商品住宅的费用规定为: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服务设施工程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成本税。对不得计入商品住宅成本的费用规定为:营业性用房和设施的建设费用、住宅小区内外地区性的公共建筑的建设费用、道路红线宽度在20米以上(不含20米)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另外,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单位成本、利润及税金核算确定。
据了解,去年12月,宁夏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市县房管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巡查制度,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销售、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并规定已备案商品房半年内不得涨价。
银川虽是西北地区一个拥有1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但2008年以来银川的房价涨幅已连续10个月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位居第一,一些楼盘的涨幅远远超出了购房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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