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备案表作用有限
◆案例回放:
对于竣工验收备案表,售楼处办公室孙主任解释,他们目前还没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在去年12月18日已通过最后一项验收,这样就可以交房。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对开发商交房所需条件做了说明,市建委称,建设单位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区县级以上建委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但这15日内交房并不违规。但如果买售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则开发商若未取得即交房就构成了违约。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质量说明书则应该由开发商自己提供。
主持人:竣工验收备案表具有怎样的法律性质和作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程序是怎样的?
刘桂林:按照北京市的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之一,是房屋交付的初步证明,但该表并不能说明房屋质量没有任何问题了。现在政府对房屋质量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仅作形式上的备案。
秦兵: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一个备案制度的证明,它不能保证房屋质量合格。其法律性质仅仅是一个备案证明,仅仅说明房屋就质量问题备案了。其取得程序是,先由建筑商、开发商、设计商、监理商四方进行内部验收,四方认为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表交予市建委,建委盖章表示收到,即完成备案。备案表不能保证房屋质量没有问题,收房后出现的问题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张翔:总体来看,大家约定俗成的“验收合格”指的应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从法律上讲,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文件的相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要在取得如下几种文件后才能通过备案:首先,项目须取得工程验收即五方验收合格的文件;其次是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施工图审查合格等文件,这些文件齐全以后才能通过备案。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就意味着这个房子是合格的。
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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