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徐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文
一、签约双方及认购房屋情况: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码:
出生年月: 性别: 国籍: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手提电话: 传真: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码:
出生年月: 性别: 国籍: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手提电话: 传真:
认购房屋
预测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单价(元/m2)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
总房价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RMB )
白金卡
充抵金额卡 号: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
抵扣“白金卡”充抵金额后房屋单价(元/m2)(简称“优惠房屋单价”)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
抵扣“白金卡”充抵金额后总房价
(简称“优惠后总房价”)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RMB )
二、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乙方一次性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支付时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约定执行。
□ 按揭付款
乙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 元,支付时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约定执行。
余款【 】%,即人民币【 】元申请银行按揭贷款。乙方应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照该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全部按揭材料,并完成相关按揭合同、文件之签署及相应手续的办理。
注:1、乙方于前“□”中打“√”者,作为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2、本认购书定金和上述各期房屋价款如以外币付款,则以甲方实际收到房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汇牌价中间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双方同意换算后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3、本认购书建筑面积和房屋价款计算若有错误,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自愿于签订本认购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甲、乙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可抵冲部分首期房款。
2. 甲、乙双方同意,认购房屋优先购买权有效期为 天,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自行到甲方指定地点与甲方完成签署《徐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附随相关文件。
3. 本认购书优惠房屋单价和优惠总房价仅适用于有效持有甲方发行的“白金卡”(以甲方的使用规则及相关规定为准)的乙方,并依此作为双方届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计价方式和价款。
4. 认购房屋情况和买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坐落、房屋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及全部协议条款内容乙方已经甲方充分告知,乙方对此明确表示理解和认同。
5. 不论何种原因,乙方若未按本认购书所约定的时间与甲方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随文件的签署,乙方亦同意甲方没收其已经支付的定金,同时,本认购书无须甲方通知即行提前终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6. 如乙方完全履行了本认购书约定的义务,而甲方无故将认购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同时双方免除向对方追究其他任何责任及赔偿,且本认购书自动解除。
7. 本认购书只适用于乙方本人,除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将本认购书权益转让给他人。
8. 认购的房屋只可作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用途。
9. 乙方应严守本认购书第二条约定的付款期限,若本认购书所约定之最后付款日是甲方营业地的银行假期,则该付款日为假期后的第一个银行营业日。
10. 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应完整、准确、详尽,是甲方寄发邮件的依据,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后果甲方不予承担。如变更联系地址或电话号码,应以挂号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否则,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乙方亦必须对甲方就本买卖过程中任何列明条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楼款及正式买卖合同的送递等。
11. 本认购书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本认购书即行失效,不再成为双方主张权利义务之依据。本认购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认购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营销顾问:
销控主管: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商品房认购书的相关知识,小编为你推荐:
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
商品房认购书陷阱分析与防范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性质
- 上一篇文章: 闹心的商品房认购书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