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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威西:未经村民会议鱼塘已被发包出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47:30

  2010年1月21日,冷风呼呼作响,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威西村村民韩全带着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村里一个叫“沙仔围”的地方。

  “你看,这么好的鱼塘才租800元/亩,而且还是10年的长期合同。”威西村村民韩全(化名)指着一片盖着大棚的虾塘,忿忿不平地说。更令韩全气愤的是,村委发包该片池塘,威西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成员都不知情。

  而威西村委会书记陈燕辉则表示,村委所做的一切都是合乎法律程序的。他说,既定的塘租与租期都是为了威西村的长远发展。

  村民:发包没召开村民会议

  村官:选举才需要村民会议

  威西村人口近2300多人,共有土地2200多亩,其中鱼塘500多亩。根据现有承包合同,威西村的大部分土地与池塘将于2010年2月底到承包期限。

  2009年11月初,威西村委书记陈燕辉召集7个村民小组组长开会,提出新一轮的土地承包调整,实行股份合作制,要把各生产小组的土地、池塘交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发包。当时6个组长表示同意,但第二村民小组组长何权晃没签名。

  2009年11月14日,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到村里的池塘去,要求承包养户不要与村委签新承包合同。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程军(化名)说,但是养户告诉村民们,自己已经跟村委会签了合同,800元/亩,租期10年。”村民们这才知道,他们的土地“被出租”了。

  “发包池塘这么大的事,却没有任何村民知道。”村民程荣(化名)认为,村委会事先不打招呼,自行制定池塘承包价格、承包期限,这中间的原因令人起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涉及村民利益,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程荣认为,村委不召开村民会议就制定实施土地承包方案,是违法行为。

  但陈燕辉向记者表示,这个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是经过威西村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讨论通过的,各村小组组长会议表决也通过了。“我们每一个步骤都是按法律程序走的。大多数村民比较支持。”不过陈燕辉也承认,他并没有召开村民会议。他认为,村民会议是选举的时候才召开的,土地调整方案经过党员会议和村代表会议通过就行。他说,部分村民对土地调整方案不满,这是因为村委掌握了土地的发包权,以前这是由村小组发包的。

  村民:为什么不公开竞标?

  村官:竞标恐有黑社会牟利

  韩全认为,村委制定的承包价格低,承包期限长,这对集体经济以及村民的年底租金分红很不利。1月21日,他说,村委会制定的池塘承包租金是一年800元/亩,价格过低。“两个星期前还有朋友想承包池塘养虾,出价就是1000元/亩。”

  韩全提出,许多地方的池塘出租都是采取竞标的方式,如果村委会采取竞标的方式,不仅能够做到公开公正,而且租金肯定远远不止800元/亩。

  此外,韩全觉得村委制定的承包租期太长。“别的地方都是3年或5年承包期限,威西却是10年。”他说,这几年珠三角的农用地越来越少,塘租越来越贵,涨幅也较大,这么长的承包期不合理。”韩全算了一下,一亩池塘一年租金相差200元,全村500亩池塘,10年下来,威西村租金收入少了100万元。实际上这个数字还应该更大,因为在10年内,池塘租金还会上涨。

  陈燕辉对此不置可否。“即使是1000多元/亩,一部分村民也还是会说低,他们主要是想闹事。”他说,威西村的塘租一年800元/亩,在江门是中等水平,跟礼乐镇其他地方的相差不大。“租金高,就没人敢来承包鱼塘,到时哪来的分红?”

  那为何不搞公开竞标,而是选择定价发包?陈燕辉解释,竞标不一定有高价,发包是为了统一价格,不让黑社会通过竞标池塘牟利。他说,公开竞标,黑社会也可以参与。“他们(黑社会)说要拿哪口塘,谁还敢投?”陈燕辉表示,竞标的起步价低,黑社会的报价只比竞标底价多一两块钱,把池塘承包权拿到后,以每亩1200多块钱的价格转包给别人,一亩一年就赚300-400元。

  至于承包期限的问题,陈燕辉表示,这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承包期短,养户经常换池塘,要拆鱼塘上的各种固定资产,既麻烦又破坏生产。”他还补充说,以前的承包期都是10年,附近村镇的池塘也都是10年。

  程军对陈燕辉的说法极不认同。“陈燕辉低价长期发包,这与黑社会低价竞标有何区别?其他地方竞标为什么可以有高价?”他还强调,三江镇与礼乐镇接壤,但三江镇的池塘,即使是续约,承包期也是3年。程军还表示,以前村民同意签订10年是因为那时物价较低,“现在通胀这么厉害,如果长时间不调租金,承包户受益,村民损失就大了。”

  村民:干部索要承包户5万元

  村官:不可能向承包户要钱

  韩全对陈燕辉允许给承包者低价长期承包合同的动机表示质疑:是不是收了别人的好处,做这种不利村民专利他人的事情?记者了解到,自从知道池塘被村委会租出去后,村民们很气愤,他们甚至联名写了申诉,要求上级政府免去陈燕辉的职务。

  韩全还向记者提起,去年11月,他和村民去找承包养户了解池塘出租情况时,承包户区敬安告诉他,在与村委签订新合同前,陈燕辉向他借了5万元。“当时很多人在场,大家都听到了。”

  韩全他们怀疑,这5万元是陈燕辉向该户区敬安索要的好处费,否则他就不同意给承包户签订低价长期合同。与区敬安的池塘相邻的养殖户发叔也表示,区敬安也向他说过,借给陈燕辉5万块钱。

  1月24日,记者根据韩全提供的电话联系区敬安。但接电话的人称他并非区敬安,也不认识区敬安。而陈燕辉一听记者的描述,十分生气地否定。“完全没有这回事,他们说话不负责任。”他表示,自己有政府给的工资,不用向养殖户借钱,“这些说法纯粹是胡说污蔑,村干部怎么会向养殖户借钱?”

  不过他补充,村委会在年底遇到资金困难时,会去找养殖户要求他们提前交池塘租金,帮助解决资金问题,因为按以前的承包合同,养户使用池塘一年后再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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