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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的土地是否可以调整?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1:47:32
我国从1978年开始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从最初的10年,逐步延长到15年、30年。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是,20年来由于人口、行政区划、建设占用以及经济发展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地方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变化了的实际情况需要,因此,在这些地方适当地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是必要的。但调整承包土地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必须十分慎重。
近年来,中央反复强调,对农村承包土地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任意调整承包土地,对个别承包土地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也必须严格审批,从严掌握。《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作出这一规定,其目的就是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防止侵犯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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