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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划拨土地转让程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2:15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根据这些材料,你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
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补办出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原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
5、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招、拍、挂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挂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各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由法院裁定的,提供法院裁定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需要测绘的提供土地测绘资料(含地籍调查资料)原件3份。
7、土地评估资料1份(原件)。
8、需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的,提供规划意见及规划红线图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9、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10、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交易的简复单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1、地名有变动时,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码证复印件3份。
12、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2份(可在窗口领取)。
13、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1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呈报表原件2份,窗口领取。
15、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第四联、土地契税缴付凭证第六联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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