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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土地 必须依法打击
为有效保护耕地,国务院和浙江省有关部门相继下发了通知,要求加强土地管理,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但是,台州市黄岩区一些乡镇、街道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无视土地法律法规,对土地进行非法买卖。
在黄岩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潘桂良等35位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区政府严厉打击非法私自买卖土地的建议。代表们指出,打击非法私自买卖土地的行为,关系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全区共有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2925起,涉及991.8亩;个人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2213起,涉及287.3亩;村级集体非法转让出租用地40起,涉及152.5亩。有的村(居)、社违法用地比例甚至高达80%以上。这些非法买卖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影响了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和社会稳定,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代表们建议,黄岩区政府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整治和规范土地使用市场。
办理结果
组织专项行动整治违法用地
对潘桂良等代表提出的建议,黄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违法用地整治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国土、建设、规划、农业、林特、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工作机构。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私自买卖土地问题实地调研。具体承办的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通知》精神,组织力量对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和核实,初步摸清了事实情况,撰写了书面调查材料提交区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展土地执法大行动,进行两次强拆。区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在2007年4月至5月,相继组织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及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用地户,每天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间予以公开曝光,形成舆论高压态势。从2007年4月25日起,由国土、建设、规划、城建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连续两天、每天出动400余人次,分别对黄岩新前、西城等地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面积9392.2平方米。6月27日,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260多人,对涉及3个乡镇的7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5940平方米非法占地上的3460平方米的建筑。至今,黄岩区已组织3次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先后投入人力4800多人次、资金28万余元,拆除非法建筑12460平方米。
三、对个别非法用地户主进行刑事拘留。黄岩西城办事处羽村6户人家,在基本农田上联建别墅,占地近6亩,区国土资源分局人员多次上门制止并下发停建通知书,但违法用地户均不予理睬,继续抢建。工作人员搜集证据,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依法对6户违章户中的2人实行了刑事拘留,后另外4人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目前,6户违法建筑已基本拆除。
四、加强节日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抢建行为。区国土资源分局对有抢建苗头的重点街道、村进行走访沟通,与相关村的“两委”一起做好村民思想工作。“五一”和国庆节期间,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加强执法巡查。据统计,共发现25宗违法用地(包括个人建房),违法用地面积共计2300平方米,巡查队立即发放停建通知书,现场拆除11宗,计1800平方米。
五、区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违法建设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将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目前,被媒体公开曝光的21户违法用地户已有7户自行拆除完毕或基本拆除,其余14户未自行拆除的区相关部门将在近期分批次予以强制拆除。
六、认真摸底排查,周密部署下阶段工作。根据黄岩区农村非法买卖土地面广量大的现状,区国土资源分局将对全区范围内新发生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占用土地和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进行大规模强制拆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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