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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均田制与城市土地买卖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2:32

  在我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是"均田制",即农民平均分配所在村的耕田.尽管这种均分制不利于农田大规模机械化的发展,但它却保证了每个农民有自己的土地,有了自己的土地也就有了可靠的生活保障.使之不象印度那样:大批农民因为没有土地而流离失所,成为游民.

  而现今在城市,土地却实行的是买卖制,即靠付出金钱才能取的对土地的占有及使用权.由于房地产不可分,对房产的买卖也包括对地产的买卖.这种土地买卖制的实行,势必造成有钱人拥有大量过剩的房地产,穷人因无钱买房而享受不到应当得到的住宅土地权.也就是说,利用土地买卖制,部分有钱人占用和剥夺了部分穷人的住宅土地权.

  我国人口众多,土地紧张,城市住宅土地更为紧缺,而现今有钱人把房地产做为最佳的固定资产投资,纷纷购建,很多人有数处或多处房地产,这种趋势必使紧缺的城市住宅土地更加雪上加霜.有钱人占用的不光是过多的房地产,而且还包括占用构筑房楼用建筑材料所耗费的大量自然资源,这些自然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 城市土地由于它的特殊性,不可能象农村土地那样实行分配制,但我们的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竭制这种土地占用的不均性浪费性及不合理性,比如政府应规定每人享用房地产的最高面积,超过这个规定的最高面积,超出部分每年都应征收房地产资源税而不是一次性征收,同时取缔房地产交易税以利房产的合理流动分配. 或者政府每年征收较高的土地及房产税,然后再把税款平均补贴到每个用户,这种补贴对无房地产的穷人是一种帮助,同时较高的土地及房产税可限制有钱人购建占用大量房地产. 然而现今我们的城市政府似乎并没考虑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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