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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
记者11日获悉,《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省政府近日专门印发给各地。其中提出,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67500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6.4%。据悉,《规划》是我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各级政府将依此修编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人口达4832万
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西先后实施“中部崛起新跨越”、“绿色生态江西”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
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长,供给压力加大。据悉,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预计达到4832万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预计达到55%;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到2020年预计达到13500亿元;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将直接带动城镇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增长,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我省提出的土地利用总量目标是:201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25333公顷以上,2020年保持在2813333公顷以上。规划期内,确保2427333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控制在961800公顷以内,2020年预期控制在1067500公顷以内;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达到641000公顷,2020年达到695000公顷。
保障37条铁路33条高速公路用地
规划期内,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我省将重点保障重大支撑产业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方面,重点保障新建及改扩建37条铁路、33条高速公路、改扩建4791公里干线公路、4个机场用地。
严禁圈地建“花园式”工厂
我省提出,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和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时序,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开发区内禁止圈占土地开建低密度“花园式”工厂。
同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健全经营性土地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积极探索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大江网-新法制报 记者全来龙 见习记者张俊滨)
2010年5月12日- 上一篇文章: 江西省土地估价师注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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