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乡(镇)村集体建设项目只转不征建设用地呈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3:01
项目名称
乡(镇)村集体建设项目只转不征建设用地呈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
办理条件
符合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报告
2、拟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蓝线图
3、县人民政府申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报批单
4、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6、省或市对补充耕地的验收相关材料
7、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8、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汇总表
9、财政、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意见或手续
10、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和技术报告书
11、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13、补充耕地位置图
14、补充耕地竣工验收图
承办机构
建设用地股、规划股、地籍股、耕保股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上报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农用地转用审批单
收费项目
1、耕地开垦费
2、土地管理费
3、耕地占用税
4、防洪保安基金
5、水土保持费
6、地质灾害评估费
7、测量费
8、矿产资源补偿费
9、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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