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明细表
权属性质
登记类型
具体
所 需 材 料
审批机关(盖章单位)
备 注
集体土地使用权
设定登记
历史遗留用地及其它
1、书面申请报告;2、南海市申请土地权属登记(历史遗留用地及其它)预审表;3、权属来源证明文件;4、标注用地1:10000的地形图;5、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5、市国土局土地监察科。
属侨房需经侨务办出示证明。
已有批文用地
1、市国土局用地批文及有关缴费收据;2、用地红线图;3、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农村宅基地需有市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变更登记
赠与
1、赠与合同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3、契税完税凭证;4、赠与双方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继承
1、继承权公证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遗失
1、遗失补发申请书;2、原土地使用证档案资料;3、登报遗失声明;4、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更正
姓名
1、更正土地使用者申请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个人更名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证明。
变更
1、变更土地面积申请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3、市国土局用地科重新批核文件;4、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5、市国土局用地科。
其它
变更
1、有关变更内容申请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上一篇文章: 办理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批手续及程序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