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缴纳标准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应该交纳多少呢?主要分为清扫、清运和处理三项费用。
住户需交纳垃圾的清扫、清运、处理等三项费用。
⑴保洁费:196号文件规定,由住户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每月每户标准在2-5元之间,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物价部门制定。其服务内容为房屋及小区保洁。
⑵ 垃圾清运费: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颁布的《关于调整委托清运费及垃圾消纳场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三产业53号)的规定:居民生活垃圾外运费为每户每年30元,由产权人向环卫局交纳,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服务内容是环卫部门从小区垃圾中转站将垃圾运到垃圾消纳场。
⑶ 生活垃圾自理费: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第68号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卫局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告》的规定:本市居民应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的来京人员,每人每月2元。费用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收取,可委托居委会收取,该费用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
延伸阅读: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涨
市市政市容委主任陈永昨天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透露,今年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上涨。
昨天,市市政市容委主任陈永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时透露,今年起,本市将对社会单位、餐馆、写字楼等非居民单位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费,处理费由统一25元/吨,变为餐厨垃圾25元/吨,其他垃圾 90元/吨。明年,餐厨垃圾收费涨为50元/吨,其他垃圾135元/吨,到2013年餐厨垃圾处理费为90元/吨,其他垃圾180元/吨。居民垃圾收费办法目前还在研究中,今年尚不做调整。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开展垃圾排放源头登记制度,各单位产生的垃圾均要登记,垃圾处理将分类计价,把垃圾运到其他区县处理需异地补偿。另外,未来5年,本市将每年新建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点。
- 上一篇文章: 物业管理收费的法律常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