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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维修期间费用谁买单
事件回放
住别墅可以享受楼上楼下,独门独院,并且还有充足阳光,但是别墅昂贵的身价也不是大多数人能享受的。有一种房型只要花很少的钱就能有如此的享受,那就是顶层,这些年来房屋的外型、结构不断地翻新,顶楼一度受到了不少人的亲睐。但是住在顶楼也有烦恼,夏天太热,条件好的装上空调顶多多花点电费,但是碰上漏雨怎么办呢?
方先生说,2006年10月,他发现自己位于新区的家中顶楼天棚和墙壁出现多处裂缝,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并投诉至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随即,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证明,方先生所购房屋天棚上的楼板有多处南北向裂缝和45度角裂缝。后经质量监督站勘察和协调,开发商口头答应承担修复期间的误工费用和妥善安置他修复期间的住宿等问题。 2006年11月23日,房产公司组织人力对房屋进行了长达29天的修补。修补期间,方先生及全家无法在室内继续居住,因此搬进了古吴饭店,花去了16200元住宿费,8207元误工费用。房屋修理完毕后,开发商对于维修的费用予以承担,但是对于方先生住宾馆的费用以及误工费等却不愿承担。房产公司表示,公司虽然同意对方先生所居住的房屋进行维修,但方先生提出的住宿费和误工费缺乏相关依据。方先生说他当时相信了房产公司,所以并没有写下什么协议,于是他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方先生房屋。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房产公司向方先生交付的房屋楼板有多处裂缝系房屋的质量问题,房产公司亦认可该质量问题尚在保修期内,并已承担了房屋的修复责任,房产公司同时还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因修复造成方先生的其他损失。此外法院认为,由于房屋修复期间方先生确实没有办法在房屋内居住,并且其修复时间不长,方先生因此在外开宾馆住宿亦属合理。关于修复期间的计算酌定其修复期间为25天,每日住宿费用酌定为400元(按四人两个房间计),合计方先生的住宿费损失为10000元。方先生主张超出的住宿费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方先生主张的误工损失,由于方先生没有提供因房屋修复造成其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开发商赔偿方先生10000元,但驳回了方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方先生赢了官司,虽然费用不是很多,但是意义却是重大。不过记者也纳闷了,这套房子刚造好不久,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呢?如果日子长了会是什么样。看来房子除了外表以外,开发商还是要把好质量关啊。
律师提醒
律师提醒:业主在交接房屋或是一旦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时,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开发商提出来,如果与开发商有争议时,应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最好能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来,以免今后口说无凭。上面这位业主方先生就做得很聪明,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并第一时间找到了权威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再加上事实清楚、证据有力,所以就赢得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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