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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掉落砸到汽车 物业公司赔偿两千八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6:57

    轿车停放在自己租赁的停车位上,却被从天而降的天花板砸坏,于是李先生将提供物业服务的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法院作出了“物业公司赔偿李先生车辆修理费2800元”的判决。

    2006年2月21日,李先生像往常一样把自己的奔驰车停放在从物业公司租赁来的停车位上,然而停车位上方的天花板却突然掉落,砸在了车上。事发后,李先生认为这起事故完全是由建筑物和停车位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并给予自己相应的补偿。虽然物业方面承认了李先生的损失,但是半年过去了,物业公司不仅没给李先生任何相应的补偿,而且还有意回避李先生。无奈之下,李先生将诉状递交至朝阳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定物业公司赔偿自己汽车修理费1.9万余元。

    在法院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对天花板脱落物给李先生车辆造成损害这一事实予以认可,但是却对车辆损害的范围提出了异议。物业公司辩称,“当时天花板砸坏的只是李先生汽车的前机器盖,不涉及车辆的其他部位,因此只同意对维修前机器盖的费用进行赔偿”。

    在庭审中,物业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一张当时车辆被砸坏受损的照片,从照片中只能反映出奔驰车的前机器盖损坏。同时,法庭发现在李先生提交的当日物业公司为其出具的证明中,只注明“该车前机器盖有两小处黑漆脱落,另有些麻点”。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在指定的车位上停放汽车,房顶脱落物将车辆砸伤,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理应对李先生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据事发当天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照片,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法院只能认定车辆受损部位为前机器盖,因此依据李先生修理费中与前机器盖维修有关的部分,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应向李先生赔偿的费用为:前机盖钣金工时费、前机盖喷漆工时费、漆料费共计2800元。

《中国建设报》文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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