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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被强拆店铺遭停水 律师: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停水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8:19

  水表被强拆 店铺遭停水

  ■店主:没有拖欠水费,物业无权停水

  ■物业:不缴物业费,迫不得已才停水

  赣州中心城区杨公路11号“御景苑”附近的多家店铺老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每月如数缴了水费,却突遭停水,而造成停水的原因是自来水表及管道被小区物业公司的人给拆了。8月17日下午,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了解。

  ■店主:

  物业有什么权利拆水表

  说起店铺突遭停水一事,店主林先生很是激动:“大热天,突然停水,还将我们的水表给拆了,我们没欠一分钱水费,物业公司这样的行为实在让人难以接受。”林先生介绍,他是2007年承租这家店铺的,3年时间,小区物业公司从来没向他催收过物业费。前不久,他才接到物业公司送来的催缴物业费通知单。林先生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所以,他们不应向物业公司上缴物业费。8月16日,物业公司将他们的水阀用铁丝给捆扎起来,不让他们用水,后来他们自行解开了。谁料,8月17日上午,物业公司就将他们的水表给拆了,无水可用,中午饭都做不成。

  说到物业擅自拆水表的行为,另两名店主刘先生、黄先生也相当气愤,他们称就此事还打了电话给赣州水务集团,水务集团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无权拆除自来水表。他们反映,并不是他们不缴物业费,而是他们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物业的服务,如果要缴物业费,他们就要求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做好卫生、安保等服务。采访中,多家店主希望物业公司要先将自来水表装上,保证他们的用水,不能采用这种方式来强制他们缴费。

  ■物业:

  不缴物业费所以才停水

  随后记者来到“御景苑”江西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一名邹姓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停水、拆水表也是迫不得已,这几家店铺都欠了物业管理费,有的三年,有的一年半,7月10日、7月18日、8月2日,公司先后3次向店主发送了催缴物业管理费通知单,可店主一直没来缴费,所以他们才拆水表、停水。

  对于店主提出他们每月如数缴了水费,作为物业公司就没有权利停水,更没有资格拆除水表的说法,该公司一名姓闵的项目经理解释称,几家店铺都属于“二次供水”,而且公司与业主都签订了协议,所以物业就有权停水,这与是否缴清水费没有关系。另外,几家店铺说没有享受到公司的服务,门前卫生都是自己掏钱请环卫工人来清扫的问题,闵经理称,公司将小区每个业主每月上缴的5元钱交给环卫部门,环卫工人才来清扫,其实这就是物业公司在为店主服务。至于几家店主要求签订协议,保证他们店铺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认为,任何物业公司都不可能做到保证店铺的财产安全,并表示新的物业法也没有这项条款。

  经过一番沟通后,物业公司同意马上将店铺的水表装上,先保证供水,但期限是三天时间内,几家店铺应将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缴清,不然还会拆除水表停水。

  ■律师:

  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停水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海青律师事务所刘木生律师,他认为,物业公司称属“二次供水”,那么就应认定物业公司与水务部门形成的关系是由谁授权,既然物业公司称是与业主签订合同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就无权擅自拆除承租人的水表。(记者余书福、实习生万婷、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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