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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300元交房租 女孩自导“绑架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15:39

因为无钱缴纳房租,19岁的四川妹子郑某竟谎称自己被绑架,企图以此骗取同学“赎金”。昨天,江北区公安分局以扰乱治安为由,决定对其治安拘留9天。

  7日晚,市民李某突然接到一条短信:“我在观音桥步行街被绑架,速往我卡上打300元赎金。”短信落名是郑某。

  郑某是李某的初中同学。在李某印象里,郑某从不爱开玩笑。不知所措的她将此事告诉父亲,父亲拨打了110。

  国庆期间发生绑架,还是在热闹非凡的步行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刑侦总队和江北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警方一边从短信分析人质处境,一边对短信所提及的观音桥步行街进行严密取证,提取录像资料。

  警方得知郑某是江北区某商场的工作人员,8日中午,民警来到商场,却发现郑某正在柜台前若无其事地工作。见到民警,郑某一脸惊讶,迟疑片刻后,她向民警讲述“绑架”过程:7日晚,她经过观音桥步行街一下穿道时,被4名十六七岁的男青年用麻布口袋套住,强行拉上一辆面包车。车行10多分钟后,她被关进一间黑屋子,对方提出赎金300元。按照绑匪要求,她给在重庆的初中同学李某发了短信息。

  郑某告诉民警,一晚上过去,“绑匪”没有收到赎金,认为她没有价值,于是将她装进麻布口袋,在车子行驶途中把她扔下了车。

  在讲述这些情况时,郑某吞吞吐吐,引起民警怀疑。民警将她带回观音桥商业区治安派出所进行调查。此时,查看监控录像的民警传来消息,称郑某所说的地点一天来根本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这下,郑某开始交代自编自导的“绑架案”。

  郑某是四川人,租住在江北区观音桥附近,房东让其在7日之前缴纳300元房租,但她拿不出房租,便找同学李某和刘某借钱,未果,她才出此“下策”,谎称被绑架以骗取同学的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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