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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验收金土工程一期有关设备的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局:

按照金土工程一期要求,部将建立连接部、省(区、市)厅(局)、试点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数据交换系统,实现数据的网上传输与交换。数据交换系统需要的服务器(每台服务器随机带一套Windows操作系统)由部负责统一购置,其中2台服务器安装布署在你厅(局),并委托你厅(局)信息中心代行资产管理权。现部已完成采购,请你厅(局)负责在设备运抵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设备验收的步骤(详见附件1),与供货商共同开箱验货、加电测试和验收,并对验货、测试过程进行记录(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的表格,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返回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金土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高晓桦

电话/传真:(010)66558619

附件:1.设备验收步骤和注意事项

2.设备开箱记录表(服务器)

3.设备开箱记录表(软件)

4.设备加电检测记录表

5.设备开箱检验报告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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