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协关于举办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操作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 国 房 地 产 业 协 会 文 件
中国房协培字(2004)第4号
关于举办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操作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解决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颁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为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与法律专业委员会(筹委会)联合主办\"解释\"操作实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为房地产商在商品房买卖中,公正、合法的维护自身的权利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为依据,学习掌握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以\"解释\"为准则,模拟制作房地产项目的前期广告和售后服务承诺,帮助房地产相关企业对商品房认购书、销售合同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分析房地产案件的审理和纠纷;分析典型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起因和审理等。
    二、培训对象
    建设系统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和策划等方面的人员。
    三、授课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笔人及有关专家。
    四、培训时间: 2004年12月18日-20日 (12月17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 苏 州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980元/人,资料杂费100元,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
    请填写报名回执并传真至:法律培训班会务组。
    联 系 人: 高 寒 王康平
    联系电话:010-60874810 010-68033228 (兼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苏州市学员请传真至:苏州市培才房地产就业业余培训中心。
    联 系 人:丁惠玲 马洪德
    联系电话:0512-62202285 0512-68665453 (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报名回执表(下载)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筹委会)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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