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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
宁政发〔200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南京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
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关系到城市改造、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进,是当前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加快建设步伐,规范建设时序,按时竣工验收,必须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启动、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和交付三个时段的时间监控,以确保经济适用房按期完成,坚决避免经济适用房因不能按期交付而引发的上访和不稳定因素。
一、项目启动阶段
项目启动阶段是指从项目报审到领取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阶段共有七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时间如下:
1、项目报审:区政府5个工作日;
2、项目预审:市房改办5个工作日;
3、项目审批(核准):市发改委5个工作日;
4、选址意见:市规划局5个工作日;
5、环评审批:市环保局20个工作日;
6、用地预审:市国土局20个工作日;
7、用地许可:市规划局5个工作日。
二、规划设计招投标阶段
规划设计招投标阶段是指从规划设计要点到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一阶段共有13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时间如下:
1、规划要点:市规划局10个工作日;
2、设计院招投标及总图单体设计:设计院30个工作日;
3、总平审批:市规划局10个工作日;
4、单体审批:市规划局10个工作日;
5、修改审定:市规划局15个工作日;
6、地质勘探及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单位60个工作日;
7、节能备案:市建委墙改办5个工作日;
8、审图:市建委10个工作日;
9、审图及许可:市人防行政许可1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
10、审图:市公安消防局有自动消防设施20个工作日,无自动消防设施10个工作日;
11、规划许可:市规划局10个工作日;
12、建设招投标:市建委招标代理招标30个工作日;监理招标30个工作日;施工招标30个工作日;
13、施工许可:市建委10个工作日。
三、建设竣工验收和交付阶段
建设竣工验收和交付阶段是指施工单位进场到房屋建成竣工验收交付。由于房屋建设的高度不同,因此,建设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时间也不同。
1、临设水电:施工单位1个月;
2、房屋建设及竣工验收交付:
(1)多层(<20米):建设时间12个月;
(2)小高层(<35米):建设时间16个月;
(3)高层(<100米):建设时间24个月。
3、竣工验收后10工作日提交备案证书。
四、经济适用房建设总时间
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总时间是指项目报审到房屋建成竣工验收交付。
(1)多层(<20米):建设时间31个月(自然日);
(2)小高层(<35米):建设时间35个月(自然日);
(3)高层(<100米):建设时间43个月(自然日);
五、具体要求
1、各区政府要按此时间,与拆迁安置居民签订有关协议,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实施。
2、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此规定的工作时间。谁超时而带来的损失、上访等问题,谁负责,并追究责任。
3、规定中的工作日包括上、下两个部门之间交接的时间,上一个部门移交完成日期的第二天,为下一个部门接纳日期,建设单位负责转换,转换不到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4、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不定因素多,市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串行审批与并行审批相结合,窗口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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