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道路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政府集中批地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政府集中批地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预备役部队营房建设所涉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在湖南省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6:17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1999]916号
湖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征收江垭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库区淹没用地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湘财农税字[1999]30号)收悉。江垭水利枢纽工程是“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有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根据财政部[87]财农字第206号文件中“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政策规定,现对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在你省境内的库区淹没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按照计税耕地面积和适用税率计算的计征税额征收60%、免征40%。
二、计税耕地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你省根据中央授权规定的征税范围核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淹没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1999]419号),你省计税耕地面积包括被淹没的耕地、园地、种植经济林木的林地、农田机耕道路和养殖水面,为1304公顷。
三、适用税率按照你省慈利县、桑植县的实际税率确定,为5元/平方米。
发布文号: 国税函[1999]916号
湖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征收江垭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库区淹没用地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湘财农税字[1999]30号)收悉。江垭水利枢纽工程是“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有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根据财政部[87]财农字第206号文件中“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政策规定,现对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在你省境内的库区淹没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按照计税耕地面积和适用税率计算的计征税额征收60%、免征40%。
二、计税耕地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你省根据中央授权规定的征税范围核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江垭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淹没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1999]419号),你省计税耕地面积包括被淹没的耕地、园地、种植经济林木的林地、农田机耕道路和养殖水面,为1304公顷。
三、适用税率按照你省慈利县、桑植县的实际税率确定,为5元/平方米。
- 上一篇文章: 关于京九铁路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答复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