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屋法规 >> 房产税率 >> 耕地占用税 >>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5:5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地税农[2001]24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78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

(2001年3月5日

国税函[2001]178号)(略)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