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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收支明确 地方政府卖地冲动将被抑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39:03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了解到,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制定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办法》中,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办法首次得到明确。
  
  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土地出让金曾因其支配中的灵活性,令众多地方政府趋之若鹜。收支两条线后,土地出让金将被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至于地方政府支配资金的权利,也将受到严格的监控。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在《办法》成形之前,有关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办法,一直有两种声音。国土资源部建议将所有土地出让金向中央集中,进入中央财政设立的“地方土地收益基金”,自上而下进行管理。而财政部则坚持认为土地出让金属于地方财政收入,这在1994年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时已经明确。
  
  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部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未来很有可能将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采取在财政部系统(即国库)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
  
  另外,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费用占取土地出让金的比例被大幅度提高。《办法》草案中提出,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必须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此前的做法,是要求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的15%作此用途。
  
  土地出让金的分配还将保证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资金。
  
  至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占土地出让金总额的比例,目前尚未明确。有关人士认为,这个比例有可能小起步,之后逐步加大。
  
  同时,《办法》还提高了建设用地出让涉及的“两税一费”。即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遏制卖地冲动
  
  “土地出让金游离于预算外,导致了地方政府滥用资金。”土地方面权威专家表示,当记者请求其举例说明时,专家表示这个情况非常普遍。
  
  由于没有相关政策约束,目前地方政府在使用土地出让金方面的自由度很大。专家指出,这直接导致了“面子工程”的盛行。
  
  为了在任期间的政绩,很多地方官员将土地出让金用于造广场、修马路,实际上这部分的资金投入早已有“城市维修建设资金”财政专款分配,土地出让金的加入,使这部分的建设资金膨胀,衍生了各地的大广场、大马路等。
  
  和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很多城市在廉租房等公益性建筑的投入上就没有那么大方了。由于公益性建筑不仅需要政府划拨土地,还需要划拨资金,这部分资金由财政支出,造成了财政的不小负担。有些城市突击性地放量经营性土地,也是为了平衡这部分的财政支出。
  
  专家指出,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后,再加上工业用地实行市场化“招拍挂”,公益性建设投入的资金将更加充盈。
  
  另外,当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后,特别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建立,使任期内的地方政府自由支配的空间小了,因此大量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欲望随之减少,某些地区土地过饱和供应的情况将得以遏制。
  
  最后,专家还表示,提高“两税一费”,可增加土地出让过程中的隐形成本,有效控制各地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的势头,迫使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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