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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要拆迁的房子避开“冻结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4:06

  如今棚户区改造已是越来越火,于是就有人盯上了即将拆迁的棚户区的房子,要是买到手能就地回迁的话是不是很划算。

  不过,购买这种回迁房绝不是件简单的事,因为多数购房者并没领教过其风险所在。买这种房子最大的风险并不在于拆迁过后,新房竣工办产权的后续过程,而恰好是拆迁之前,这其中,有个最为关键的环节叫“拆迁冻结”。

  下文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00年,赵女士打听到二道区岭东路附近房屋要拆迁,且拆迁后能够原地回迁。赵女士赶紧多方打听想买一套,后来终于看好了吴某的一套产权房。眼见拆迁在即,赵女士便火速地签了购房协议并付了全部房款。可就在赵女士想办理更名的当口,该区域所有住宅全都被下发了“拆迁冻结”的通知书,所有房屋更名业务一律叫停。既然更名不成,情急之下,赵女士只好让吴某陪同,并单独跟开发商签了拆迁协议,以此也算对吴某有个约束。

  事后,该拆迁区域被开发成住宅小区,于是赵女士拿着拆迁协议书找开发商索要房屋调配单。但开发商一句话却让赵女士愣在了当场,房屋调配单早被吴某取走了!

  原来,吴某赶在该小区开发公司员工变动之际,向另一负责人谎称自己拆迁协议丢失,并拿出房屋评估单和产权证的注销证明,在骗取开发商的信任后,瞒着赵女士办理了拆迁协议挂失声明,拿到房屋调配单后便没了消息。虽然现在回迁房已竣工多年,但赵女士因为没有房屋调配单一直无法入住。无奈之下,赵女士以吴某涉嫌欺诈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以调查不详,失责为由将小区开发商也告上法庭。

  您瞧瞧,这忽略“冻结期”的后果是多么严重。

  那么买这种“拆迁房”,究竟该如何规避风险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长春市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二道科科长孙女士为购房者支了三招:

  1、确认回迁房房屋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跟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确认房屋拆迁后可就地回迁;

  2、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之前办完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更名,产权房完成产权过户更名;对于产权房而言,如果确认房屋即将“冻结”,可先签订一个协议,并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对于房票子房,除签订一个协议外,还需要产权单位出具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

  3、及时和开发商签订(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保留好房屋评估单和产权(使用权)证注销证明的原件等资料,如遇拆迁冻结产权(使用权)证无法办理更名,需同原房主和开发商三方再行拟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才能领取房屋调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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