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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按什么标准赔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19:32
我兄弟三人现住的房子是一栋三层楼的私房,建面280平米,在城区中心地段,临街,一楼门面一直出租,父母去世后产权证没过户,但房子办了公证,三兄弟平分,属共同财产,户口也各自分户.三兄弟都下岗了,一楼门面老大老二办了工商执照,老三没办.另外老大家的人口较多,又各自分了户.现这块地政府做绿化.
请问:1.若拆迁,老大老二的工商执照是否另有赔偿.老三没办,但他认为这一部分赔偿也应该平分,因为房子所有包括门面是共同的财产.请问是否合理.
2,若认为赔偿金额不合适,是否可要求赔偿同等地段住房及门面.最高可按什么标准赔偿.
3.老大家人口较多,子女也在原址单独立了户头,请问能否照顾多一点赔偿.
找法网律师:
租金是共同财产,因办理工商执照经商产生的补偿不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与其子女没有关系。原则上是平分,感情上是可以考虑的,比竟亲情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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