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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2:02

单位:元/m2建筑面积
区域等级 区 域 范 围 最低补偿单价 价格补贴系数
黄浦区 2005年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3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以北、至苏州河南岸地区 10500元/m2 20%
B 陆家浜路以北至区域A以南地区 8010元/m2 20%
C 区域B以南地区 8450元/m2 20%
卢湾区 本规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施行(2004年3月23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一 徐家汇路、肇家浜路以北 7550元/m2 /
二 徐家汇路、肇家浜路以南 6105元/m2 /
徐汇区 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标准。
A 华山路以东、肇家浜路以北 7600元/m2 /
B 华山路以西、肇家浜路以南、凯旋路以东、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北 5400元/m2 /
C 凯旋路以西、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南、龙华港以北、沪闵路西北 4400元/m2 /
D 龙华港以南、沪闵路东南、淀浦河以北 3700元/m2 /
E 淀浦河以南 2800元/m2 /
长宁区 本规定自2004年8月17日起施行(2004年8月17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一 中山西路以东 6123元/m2 20%
二 东至中山西路、南至沪杭铁路徐虹支线旧址、西沿威宁路向南经北虹路折入虹许路、北至苏州河 6008元/m2 20%
三 东沿威宁路向南经北虹路折入虹许路、南至沪杭铁路徐虹支线旧址、西沿哈密路向南经金浜路折入外环线,北至苏州河 5273元/m2 20%
四 哈密路向南经金浜路折入外环线以西区域 5260元/m2 20%
静安区 本规定自2004年4月5日起施行(2004年4月5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南 7700元/m2 /
B 长宁路(江苏路-万航渡路)、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南、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北 6300元/m2 /
C 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北 5700元/m2 /
普陀区 适用于2004年上半年、下半年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
A 长寿街道、长风街道(中山北路以南地区)、宜川街道(中山北路以南地区) 5330元/m2 /
B 长风街道(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宜川街道(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曹杨街道、石泉街道、甘泉街道 4800元/m2 /
C 真如镇、长征镇 4160元/m2 /
D 桃浦镇 3240元/m2 /
闸北区 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2004年5月10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沿铁路、虬江路、宝山路以南至苏州河以北 5130元/m2 /
B A区域以北至中山北路内环线以南 4600元/m2 /
C 中山北路内环线以北至走马塘以南 4320元/m2 /
D 走马塘以北至闸北、宝山区交界处 3980元/m2 /
虹口区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东至大连路、秦皇岛路至黄浦江边,北至周家嘴路、向北折入溧阳路、四平路、曲阳路、向西折入大连西路,西至东江湾路、宝山路、沿虹口、闸北区界线至苏州河边,南沿黄浦江、苏州河 5953元/m2 25%
B 区域A以外、内环线以南 5309元/m2 25%
C 内环线以北 4452元/m2 25%
杨浦区 本规定自2004年4月8日起施行(2004年4月8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3A 宁国路、黄兴路以西、中山北二路以南 4750元/m2 25%
3B 隆昌路以西、松花江路以南、宁国路、黄兴路以东 4500元/m2 25%
4A 邯郸路、翔殷路以南、营口路以西、中山北二路、松花江路以北 4700元/m2 25%
4B 除上述外的杨浦区其他区域 4200元/m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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