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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网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监管网络系统的通
知》川建房发[[2004]392号)要求,2005年1月旧以来,全省范围内已基本实
现城市房屋拆迁项目在四川房地产网(www.scfdc.cn)上备案并公示,使我省
的拆迁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透明。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网上管理,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监管系统短信息功能
(一)增加手机短信通知功能。今后所有与拆迁相关的文件规定、工组
安排、会议通知、征求意见等,省建设厅将都通过监管系统“信息简报”功
能,以内部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各市(州)拆迁主管部门,同时以短信方式通
知各主管部门联系人及时查收。
(二)短信功能将覆盖全省所有的市(州)县。一般情况省对市、市对
县发送短信,特殊情况时省也将直接对县发送短信。
(三)实施时间:2006元元月起实现省建设厅与各市(州)级拆迁主管部
门的短信联系。
(四)省建设厅将通过短信系统对相关表格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催
收、催报,对有错误的报表和需要补充的工作,省建设厅也将以短信的方式
通知修改.
二、对各市(州)拆迁主管部门的要求
(一)请各市(州)拆迁主管部门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负责短信接收
和上网下载文件,及时送主管领导。
(二)请各市(州)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于2005年1月10日前将负责接
收短信的联系人及本单位负责人的姓名、手机号码通对电话或房地产监管网
络系统中的“联系方式”功能上报,并与房地产网联系人确认。今后若人员
发生变更,必须提前10天通过监管网系统中的“联系万式”修改姓名、手机号
码后重新上一报,并通过电话与联系人确认。
三、近期拆迁管理需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抓紧填报2005年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统计年报。
通过拆迁监管系统实现网上报送,请于2006年1月15日前报送。(详见附表1)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编报解决1999年1月旧至2005年7月31日
城镇房屋拆迁遗留问题专项督察统计报表。报表采用月报方式,通过拆迁监管
系统实现网上报送,各地报表将自动汇总。每月5日前上报截止上月底的累计
情况。(详见附表2)
(三)按照省政府要求,建立解决2005年7月31日以后全省城镇房屋拆迁
遗留问题月度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1月5日开始通过拆迁监管系统实现网上报
送。每月5日前上报截止上月底的累计情况。(详见附表3)
(四)按照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严格控制城镇房屋
拆迁规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05年起,借助拆迁监管系统简报功
能,每年12月各市(州)拆迁主管部门逐级网上报送下年度拆迁计划(各市
(州)2006年度拆迁计划在2006年1月底前报送到省建设厅)。实施办法规定
的用红线标明拆迁范围的各种规划图复印件及说明附件,随年度拆迁计划报送
我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后批复并上网。(详见附
件4)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涛、牟爱明
电话:028-85577647
传真:028-8555652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05年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统计年报(略)
2, 1999-1-1至2005-7-31拆迁遗留问题专项督查安置工作进度统计月报表
(略)
3. 2005-7-31以后拆迁遗留问题专项督查补偿安置工作进度统计月报表
(略)
4.关于印发《四川省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实施办法》的通知
(略)
四川省建设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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