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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起金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35:12

  金华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通过了市区征地安置补偿综合价的调整决定,拟从今年下半年起,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金华市政府决定,全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市区(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征地区片调整划分为4个等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4∶6,其中区片等级一、二、三、四的耕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综合补偿标准分别为8.2万元/亩、6.0万元/亩、4.9万元/亩、4.5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综合补偿标准分别为5.7万元/亩、4.2万元/亩、3.4万元/亩、3.2万元/亩。

  这次调整划分的4个等级的征地片区具体划分为:

  一级:环城北路-环城东路-宾虹东路-武义江-金华江-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以内区域。

  二级:1.宾虹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武义江-宾虹东路以内区域;2.杭金衢高速公路-芙峰街-环城北路-环城西路-浙赣铁路-城北街道行政区划线-新狮街道行政区划线-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内区域;3.环城西路-金华江-浙赣铁路-环城西路以内区域;4.江南街道、西关街道、三江街道辖区。

  三级:1.金含公路-金温铁路-环城南路延伸线-环城东路以内区域;2.金含公路-二环东路-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芙峰街-环城北路-环城东路-金含公路以内区域;3.二环西路-乾西乡行政区划线-浙赣铁路-金华江-二环西路以内乾西乡辖区。

  四级:除以上区域以外的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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