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更多动迁费、规避房税 看上海形形色色离婚
到目前为止,2007年上海有3.5万对夫妻协议离婚。2005年,这个数字是3万出头,2006年是3.7万对,在昨天召开的“家庭和谐与社会发展”理论研讨会上,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周吉祥讲述了近年来上海离婚的新特点——
婚礼没办就离了
有对年轻夫妻,结婚不到3个月就要离婚,理由是女方嫌男方没钱、开车太快、不会体贴人;父母迷信2007年是“寡妇年”,仓促让孩子登记结婚,结果婚礼都没办就离婚了。
如今,上世纪70年代后期、80年代出生的年轻一代已进入婚育高峰期。年轻人是结婚主力军,也是离婚的新生力量。据统计,2006年,30岁以下青年男女的离婚数是5876对,占总数的15.7%。周吉祥分析,这代人大多是独生子女,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习惯别人围着自己转。婚姻生活中不够忍让、宽容。同时这代人对婚姻感情质量要求更高了,他们不愿凑合着过日子。
调查显示:发生婚外情的年龄集中在30-55岁。婚外情的出现,导致许多家庭支离破碎。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有的人经不起诱惑,于是找情人、婚外恋的现象出现了。
形形色色假离婚
动迁中,有人为了达到多分房或争取更多动迁费的目的,不惜假离婚。在一些动迁地块集中的区域,这种现象比较明显,出现大面积的“离、结婚潮”,甚至还有“黄牛”提供中介服务。有人为了出售第二套房,规避房税假离婚。还有人为逃避经济债务、享受低保政策,违心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简便、快捷。夫妻之间只要感情确实破裂,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主要就子女、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就可当场解除婚姻关系,不再需要双方当事人单位调解、批准,这样做是为了尊重个人隐私。但也有人钻它的空子:如给孩子改名很麻烦,但父母如果离婚,孩子可以改名字,于是有的父母就通过“离婚”来达到目的——反正花10元就能离婚,再花9元办理结婚登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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