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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6-07-09 09:37:11
1、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有什么法律区别?
网友提问:我在看不同的楼盘时看到开发商提供的卖房合同不一样,有的是预售合同,有的是现售合同。请问谢律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答:预售合同对应的是期房,现售合同对应的是现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购买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时, 签约双方应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当购买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了初始登记(也就是俗称的“大产权”)的商品房时,签约双方应使用现售合同。
2、签订新房现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4)其他条款如付款方式、办证义务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①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②购房者不按期付款;③开发商不按期交房;④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⑤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⑥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等。
3、什么时候签订现售合同?
在购买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时,签订现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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