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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属违约责任条款适用条件大不相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9:02

  问:这月月初,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并准备签买卖合同了。在合同中,我发现有的责任条款写的是违约金,有的写的是赔偿款。来信请问,二者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市民汪先生汪先生:关于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违约金和赔偿款是其中主要两种。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由法律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款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可见,不管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款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按照规定,若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则还应给付赔偿款,赔偿款数额为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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