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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产咨询: 自己的房屋可否随便出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1:25
国家新的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承租别人的房屋经原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这些规定都极大地刺激了房地产租赁市场。
李先生有一栋私房,他将房子租给一家化工商店,没想到有关管理部门得知后不让他出租。李先生说:“我自己的私房,想租给谁就租给谁,现在是市场经济,你们管不着。”
虽然房屋租赁是双方平等自愿的,但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李先生的私房未经房屋安全部门鉴定,又租给易发生隐患的化工商店,违反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到底有哪几种房屋租赁是受限制的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是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同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如待拆迁房地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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