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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认购书后遇按揭政策收紧 白丢万元定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1:37

打算结婚的阿城好不容易看中一套价格合适的新房,签了认购书约定首付两成后,却遭遇银行贷款政策收紧,首付要求多了近10万元。阿城负担不起,无奈选择弃房,谁知定金打了水漂。

  今年3月,在广州工作5年的阿城(化名)打算结婚,两人看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3月14日,阿城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约定“首付两成,余下的款项到银行办理商业贷款”。

  “交首期大约要18万元,我勉强承担得起。”当天,阿城付了1万元定金,随后交了首期款,把申请贷款材料交到银行审批。

  谁知3月25日阿城接到银行通知,说因为贷款政策收紧,阿城虽是第一次买房,贷款首付至少要三成。如要享受8折利率优惠,首付要四成。

  “按照这个变化,除交易税费外,我起码得一次性交27万元房款,若想享受最大利率优惠,得拿出36万元,远远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了。”阿城说。阿城来自湖南农村,家境困难,父母无法支援他买房。他想了很多办法,凑不够这些钱。衡量再三,阿城只好放弃买房。

  3月底,他向开发商提出退回定金和首付款,却遭拒绝。开发商说:“认购书已经明确约定,如果银行批不下贷款,认购人应一次性付清全款,否则就是违约,定金不退还,首付款可以退。”

  “当初首付两成的方案是开发商设计的,现在无法实现,就应退定金,怎么能怪我呢?”阿城觉得不公平。

  1万元定金真的要打水漂吗?昨天,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冯世锋律师。他认为,虽然认购书上“首付两成”是开发商和阿城约定的,但毕竟涉及第三方,能否实施有赖于银行审批。现在,银行贷款政策发生变化,阿城和开发商必须对认购书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修改。“阿城接受不了银行的新要求,又不能一次性付全款,这种情况属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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