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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房价关键在地方摒弃“土地财政”
阻击社会资金炒房,抑制投机性需求,目前已祭出减少税费优惠、打击囤房惜售等手段。而阻止地方政府炒地,则需从根子上消除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楼市,无疑当前最热门也最持久的话题之源。新闻媒体上,三句话不离高房价。无论是电视上《蜗居》的火爆,还是社会上拆迁悲剧的频发,背后都有高房价的影子。
如今,民众对高房价的普遍焦虑,已进入了中央政府的视野。近来,国务院罕见地连续对房价问题表态。从总理要求抑制投机性购房,到营业税优惠取消,再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短短几天内房地产政策取向经过了“三部曲”。(12月15日《经济参考报》)对楼市敏感的人还注意到,从“抑制”到“遏制”,政策措辞也更加严厉。这让苦于高房价的民众,似乎又看到了房价下跌的希望。
中央政府的态度表明,对争论不休的“楼市是否有泡沫”问题,中央已有了基本的判断,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不过,就此推断房价将下跌,还为时过早。
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这些要求被简称为“国四条”。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国四条”的核心,在于增加供给、抑制投机,稳定公众对房价的心理预期,使房价回到理性的轨道上。这与中央一贯的政策并无本质区别,这些举措还有一个前提,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来,增加保障房供给,加强市场监管,才是政府分内的事;至于让房价下跌,按说已超出了政府该管的范围。
但是,房价仍在疯涨,泡沫还在累积,将对整个经济安全构成严重隐患。有论者甚至指出,即使牺牲一两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也要把疯狂的房价压下来。
中央的政策取向是明确的,而增加保障房供给、加强市场监管,焦点又都指向了地方政府的执行问题。正如国务院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
而经验告诉我们,地方政府正是高房价的受益者和主要推手。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在接受央视专访时也指出,房价泡沫的根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地方政府炒地,一个是社会资金炒房。
阻击社会资金炒房,抑制投机性需求,目前已祭出减少税费优惠、打击囤房惜售等手段。而阻止地方政府炒地,则需从根子上消除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问题是,地方政府如何才能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放弃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
地方政府热衷“卖地”,首先是因为这个见效快、来钱也容易。也有人认为,地方政府热衷“土地财政”是由于分税制改革造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等,使之财源受限。但为什么一些地方一到教育、医疗、保障房建设等民生投入时才喊“缺钱”,而却不妨碍办公楼越建越豪华、“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看来,也不是真“缺钱”,而是钱怎么花,花到哪里的问题。
所以,最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要自觉减少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自觉把“三公”消费降下来,把资金挤出来。减少资金的饥渴感,就减少了依赖“土地财政”的冲动。当然,也不排除在适当的时机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使财权和事权更加统一;同时,要充分用好政绩考核这个抓手,促使地方转变发展方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让地方财政收入多元化、可持续化。唯有如此,才能慢慢从根子上消除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症,才能走出房价“越调越高”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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