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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流程: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本文介绍,包括二手房一次性付款交易流程、按揭贷款流程、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二手房未还清贷款的一次性付款流程等内容,购房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正确的。
购买二手房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网上签约窗口填写二手房交易信息表,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如果是通过有网上签约权限的中介公司成交的客户,可直接在中介公司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
携带相关资料:
1、买卖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相关证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有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买卖双方提供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
三、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在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签订的合同,直接在监管银行存款;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监管银行存款,也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带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存入房屋买卖交易资金时,认真填写合同编码KFXXXXXXX;
4、通过转账方式存入监管账户的,请仔细填写清楚监管银行名称、监管账户户名和账号、买卖合同编码KFXXXXXX、购房人姓名。
四、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携带登记相关资料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政务大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1、查询到账方式:
①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登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长沙市房屋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书;
②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买卖双方为共有权人,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购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监护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配偶关系证明)、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转让人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提交监护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房地产转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
⑤若为整栋房屋转让,须提供国土证复印件(验原件);
⑥公开拍卖所得房产,须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委托书、公告拍卖的报纸(无须提交第2项),如出让方不能来现场办理,须提供法律文书(裁定、判决、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⑦外来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⑧委托人、受委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税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客户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六、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的账户。
购买二手房商业贷款(银行按揭)的交易流程
一、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买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监管银行贷款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贷款一般提供如下资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买方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卖方的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有经适房货币补贴凭证的还需带上货补凭证原件。
3、其他资料(根据各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三、 由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电话预约买卖双方面签购房贷款相关手续和担保相关合同手续。
四、 买卖双方接到预约电话后,按照预约时间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网上签约窗口签订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业务的,由中介公司通知代办。
注意事项:
1、 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 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3、 如果贷款银行是监管银行的业务,监管银行及担保公司审批贷款时间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如果是其他商业银行的业务,根据各银行规定时间办理;
4、 如果贷款银行是监管银行的业务,监管银行面签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本后在1-2个工作日时间内发放申请人贷款,如果是其他商业银行的业务,根据各银行规定时间办理。
五、 签完房屋电子买卖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由买方将
房屋交易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带上首付款入账凭证到银行大厅签约区,找贷款银行面签借款合同和购房贷款等相关手续,找担保公司面签担保合同等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存入首付款时需清楚填写买卖合同编号:KFXXXXXXX,购房人姓名。
六、办完签约手续以后,买卖双方在接到到账通知后,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领取过户资料,并由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协助到三楼政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由担保公司统一领取《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1、 查询到账方式:
① 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 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 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七、在五个工作日时间内,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担保公司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担保公司预留新证复印件(以备客户领取)。
八、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九、由担保公司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买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六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担保公司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提供如下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2、 购房意向合同(协议)复印件(3份)
3、 产权证复印件(3份)
(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 《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5、 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
三、担保公司和借款银行审批,出具担保意向书并确认盖章。
四、担保公司将申请资料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送交的资料,通过后向担保公司出具《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意见书》。
六、 担保公司和借款银行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意见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合同、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担保合同等)。
七、 申请人(买方)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担保公司和借款银行将余款存入监管账户,申请人(买方)与卖方由担保公司人员配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八、 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
九、担保公司收取新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原件,并将新证复印件及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原件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新证复印件和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后,预约申请人(买方)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十、 担保公司收到公积金贷款后,将申请人(买方)的银行借款和担保公司垫付余款归还。
注意事项:
1、 查询到账方式:
① 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须知(四)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卖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蔡锷中路196号原市房产交易大楼)贷款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贷款资料如下: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
2、 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剩余还款金额复印件。
3、 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各一式两份。
三、由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审批卖方资料,审批包括:上门评估、上门调查、信用记录的调查。
四、通过审核后,贷款银行预约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做委托公证书。
五、担保公司等贷款银行放款后,陪同借款人去原贷款银行还款,领证,撤销抵押等手续。
六、撤销抵押手续完成后,担保公司预约买卖双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网上签约处签订房屋买卖电子合同。
注意事项:
1、 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 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七、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在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签订的合同,直接在监管银行存款;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监管银行存款,也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八、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的三楼政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注意事项:
1、 查询到账方式:
① 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 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3、 通过转账支付的,仔细填写清楚监管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以及填写清楚买卖合同号:KFXXXXXXX。
九、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十、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并由担保公司为卖方做提前还款手续,将贷款银行的临时借款归还。
说明: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银行提前还清了原贷款,而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买卖双方可凭原贷款银行的提前还款凭证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须知(五)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又需再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流程
一、卖方提前还清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四)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二、买方再办理银行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三、买方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四、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原银行(公积金)提前还清了原贷款后,买方需要再办理银行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如买方需要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说明: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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