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差额款需要一次交清?
网友咨询:
我通过本地的老牌中介买房的,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房东要求添加条款,在房产过户当日收取差额款,差额款=总价-购房保证金-银行贷款。
请问:
1、差额款应该一次性给他,还是可以按比例付,拿到房产证后付清?
2、他给我写收条的时候,我应该注意什么?
3、房产过户收件后,房东有权利私下要求交易中心退件吗?总而言之,我不富裕,很担心我的那笔钱。
律师回复:
1、差额款一般在取得过户回执当天给付或者在收房当天给付。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但关键是看你和卖方协商的结果。
2、房管局一旦受理买卖双方的交易,交易中任一方都不可以单方向房管局申请退件。退件必须交易双方持受理回执亲往房管局办理。3、卖方收你的任何款项,你必须亲眼看到是他的亲笔签名,最好让他按手指模(右手食指),同时,你必须确定他是房产证上的业主,他的身份证是真的。收据的收款项目,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比如房屋地址全称,款项是定金,还是首期房款,还是部分房款等等。金额一定要中文大写和数字小写都有,收据不能涂改,用正楷。
4、如果你们已经办理到取得了过户回执等领房产证这一步手续的话,你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差额款项问题,而是房屋是否按约定交房(你们当初交房约定清楚吗?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房屋是否有拖欠的费用?卖方的户口是否已迁离?你们买的房是否涉及读书的学位问题,学位是否可以使用?等等)房屋内的设施是否按约定交付?房屋交易办理到房管局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交易时我们通常称受理为“递件”,交税叫“完税”,过户叫“转移登记”,而通常统称交易过户手续为过户手续,你办理到哪一步呢?)完成了转移登记手续的话,在房管局的档案登记里,该房屋的权属人,就已经是你了。所以卖方会担心你未付的差额款,要求你在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时支付差额款是可以理解的。
法律人士进行补充:
1、差额如果支付,是看你与业主的约定,没有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你需要什么时候交,具体要看合同有无约定。
2、通常递件后,回执会由中介公司的人员保管(通常大型的中介公司会全程提供服务,如满堂红),业主就算要退件,亦需要凭回执去进行,所以可以放心;
3、收款就写清楚款项的名目、金额、时间、收款人签名、付款人等资料,最好有一个见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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