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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要预留宽限期
不久前,交行上海分行向全市推出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受到市民们的普遍青睐。一时间,向交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人数和金额迅速上升。不到一个月,交行个人信贷中心已受理该项业务10多笔,贷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其中最大单笔房产抵押款近400万元;另有许多房产抵押申请正处在交行上海分行预审过程中。显然,房产抵押业务对私营个体企业经营者来讲是个盘活资金的好方法。
然而,好事多磨,交行在办理业务中屡屡碰到这样的情况:许多申请贷款的客户欲用资金都是“急吼吼”,恨不得今天抵押房子办理贷款申请,立马就能启用银行贷款。而事实则无法满足这些人的要求,因为,从房产抵押直至资金到位,其中有一个为抵押物作评估和办理相关权利证明的过程,也即有较长的时间差,而这一点恰恰被一些借款人疏忽了。据此,交行专家提醒市民,申办此项业务,务必要为抵押物评估和办理他项权利证明预留时间。
据介绍,办理购买住房时的按揭贷款申请,程序抓紧一些,一个星期后资金即可打入房产商的账户内。而相比之下,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就借款人来讲,必须将增加的两个流程打进这项申请贷款的时间预算内:第一是房屋评估时间,一般需两天左右,房产评估由交行指定的具有A级资质的房产评估公司进行;其次是办理他项权利证明的时间,这个时间早晚决定于各区房产交易中心。实际办理过程中,银行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后,须先进行房屋评估,再开展贷款审批。该项业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可全部完成;然后由银行或客户前往相应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出该项抵押房产的《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银行方能把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太平洋卡账户。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在3个月以内,向贷款银行提交与贷款用途相对应的有关付款凭证,付款凭证种类包括购货发票、服务发票、购贷(服务)合同、付款凭证等。
另外,为避免客户来回奔波而无谓浪费贷款申请时间,交行理财专家还特别提醒借款人,在提出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申请前,必须准备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房产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借款人及配偶职业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抵押房产《房地产权证》;抵押房产价值估价报告;借款人另一套自有产权房的《房地产权证》或《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或《买卖合同》;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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