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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收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1:38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发生增值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有关土地增值收益。 5Aa广州房产律师网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发生增值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有关土地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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