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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如何处理婚姻期间的房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3:14

问:朋友的老公是外国人,不在中国住。我朋友想把房子卖掉,都需要准备些什么?前提是男的回不来。

答: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二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朋友要卖掉房子要取得他老公的同意。在他回不来的情况下,可以让他写一个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你朋友处理他们的共同房产。同时这个授权委托书要在其本国公证,并要经中国驻他的国家的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然后他把这这些文件寄给你朋友就可以了。(这种方式也适用该房产属于他老公一个的情况。)

如果该房产属于你朋友一个所有(通常是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她就可以自由处置该房产,不需要经他老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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