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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车上乘客受伤 房产商赔偿2.3万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6:40

 买房人乘坐免费看房车,因司机失误导致乘客受伤,赔偿未果多次到房地产公司吵闹。今天,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原告丰城市人和房地产公司自愿补偿被告朱霞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款23000元。原被告双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13日21时30分,钱江江驾驶原告丰城市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赣c235**看房车在行至尚庄圆盘路段时,不慎撞上圆盘,造成车辆受损,乘车人朱霞受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朱霞就自己因事故造成其受伤要求原告赔偿未果,被告多次召集其家人到原告处吵闹,原告丰城市人和房地产公司不堪其扰遂请求法院要求被告朱霞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院调解,在自愿与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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