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当关27天全楼居民用不上燃气
导言:因与燃气公司有纠纷,她阻断了所有邻居使用燃气,如今已经停了27天了。
昨日,皇姑区泰山路69号泰山小区29号楼的徐女士称:“不这样,我的权益也无法保证啊。”
居民27天没燃气用
半数住户年龄70岁左右
80多岁的赵大娘住在皇姑区泰山路69号泰山小区29号楼,该楼共6层,一层3户。到昨日为止,楼内居民已27天没使用燃气了,其中一半左右的住户年龄在70岁左右。
29号楼房前,还有一个直径1米,深约1.5米的大坑。
84岁的蔡大娘表示:“这个坑是5月28日挖的,一直没有填埋,大家都是绕着走。”
“不过,这还不是最闹心的,我们楼上的燃气管道整修好后却不能使用。大家现在只能买馒头,面包啥的。”随后,蔡大娘拿出一个方便袋,里面有面包和火烧,这就是她的午饭。
赵大娘表示:“没有燃气,我们就买电磁炉熬粥,蒸馒头,菜就只能随便对付。因为小区房子建的时间比较早,电路老化,有时候用电磁炉直冒火花,做饭时要盯着电线。”
因燃气泄漏没达成一致
一住户不给开燃气阀门
事情得从皇姑区泰山小区为消除小区安全隐患进行燃气改造讲起。改造工程从5月28日开始动工,6月6日管道整修完毕,当工作人员准备通气时,却遭到了徐女士的阻拦,原因则是年初发生的一起燃气泄漏。
“1月17日,我在家突然闻到一股燃气味,随后感到头晕目眩。维修人员发现燃气管道老化产生了燃气泄漏。”昨日,徐女士告诉记者,“之后我一直感到头疼,去医院检查,当时一切检查结果正常,可之后我一直头疼,也就一直找他们协商。”
她说,从1月28日至5月底,燃气公司总共给她14700余元,但她自称“5月1日检查时脑神经有些异常”。虽然无法证实和燃气泄漏有关,可她还是找了燃气公司要求开证明,证明这是当时燃气中毒产生的后遗症,因为没达成一致,所以她阻止了通气。
居民李先生认为,纠纷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解决,不让开阀门影响到居民正常用燃气不太合情理。
徐女士却认为:“我也没有办法啊,不这样,我的权益也无法保证啊。”
沈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说:“当时检查就是没有燃气中毒,所以我们是不可能开证明的。”
对于楼房前的大坑,他表示,核实情况后会尽快处理。
- 上一篇文章: 调解从倾听开始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