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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锦苑三期数百业主懵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32:32

  导言:企业无证售房、郫县房管局对整个销售过程缺乏必要监管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当地政府正协调处理此事。

  买房容易收房难,购买政府限价商品房的多名消费者没想到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针对近期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一起收房纠纷,记者连日深入调查发现,投资开发企业违规售房、当地相关部门疏于履职是造成这起纠纷的重要原因。目前,当地政府已着手协调处理此事。

  收房受阻,购房者怀疑自己成“人质”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的锦苑三期项目,是一个以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后简称“西汇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报建、由西汇公司和四川西南交大兴建置业有限公司(后简称“兴建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的限价商品房项目。今年5月以来,购买该项目房屋的消费者王女士、高女士等人陆续前往办理收房手续,意外的是,小区物管方成都德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德冠公司”)却拒绝众人收房。

  王女士于2008年11月与兴建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按照约定,其所付房款达到总款的50%后即可办理入住手续。今年5月初,王交足房款并持兴建公司出具的《锦苑入住表》前往收房,德冠公司却向其出示了一份《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启用锦苑三期项目<入住通知书>的通知》,并以此为由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5月25日,德冠公司书面回复记者称:我司按西汇公司要求请王女士出具加盖有西汇公司公章的入住通知书,王未能出具,故未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记者注意到,在德冠公司随附的西汇公司的上述《通知》复印件中,其中确有这样的内容。

  高女士先后介绍了3个人买该项目房屋,为收房,他们已找过两家公司多次,都说自己没责任,“不管你们双方有啥矛盾纠纷,都不能拿我们当人质来解决你们间的问题,我们要的只是房子。”6月8日,记者陪同高女士等人再次前往西汇公司,仍被拒绝入内。该公司董事长张峻在电话中说,此事与其无关,跟谁签的合同就去找谁。

  锦苑三期项目共有住房1042套,除已入住的500余户、尚未销售的225套房屋外,其余约300户购房者均面临着同样的收房尴尬,其中不少为西南交大的在职教师。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的告诉记者,为能尽快入住,他只得悄悄进屋装修,但随即被物管发现并被关掉了水电。

  记者另悉,此事已引起郫县政府高层重视,目前正与相关方面协调处理此事。

  是否符合申购条件,房管部门未审查

  限价商品房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之一,供应对象主要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又无力购买市场价普通商品房的身处夹心层的中低收入家庭。为此,不少地方政府均对限价房的建筑面积、销售价格、申购程序等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以确保这一公共住房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

  以郫县政府2008年8月12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为例,其中明确规定:限价商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申购限价商品住房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其自有产权住房须交由县房产管理局计价回购。那么,锦苑三期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是否遵循了上述规定呢?记者由此展开了调查。

  锦苑三期项目原为新居工程项目,2008年6月1日,郫县政府将其调整为限价房项目,住宅均价确定为每平方米3390元,房源主要用于解决西南交大新校区教职工及郫县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解决比例为各占50%。次日,西汇公司就此函告兴建公司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4日,兴建公司就上述内容在销售中心发布《通知》,并特别提到该项目所有房屋均可办理双证。

  同年10月12日,郫县政府同意扩大该项目的房源销售范围;20日,郫县房管局正式发文,将该项目的销售对象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全县城镇居民。

  记者采访调查中发现,截止目前,郫县房管局并未对诸如王女士等人是否符合申购条件做任何审查,也未与他们商谈、签订任何的自有产权房计价回购协议。不仅如此,该项目除E户型面积约89平方米外,其余5种户型的面积均超过了100平方米,分别约为:133平方米,155平方米,158平方米,169平方米,171平方米。

  6月24日,郫县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王涵告诉记者,锦苑三期项目此前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因此不归该局管;待转为国有后,该项目的房屋已卖得差不多了。

  律师支招:购房者可通过两种方式维权

  究竟是何原因造成王女士等人无法收房的?6月18日,西汇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黎靖说,这是兴建公司无证售房、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造成的,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购房者与兴建公司所签合同实为无效合同,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也应由兴建公司承担。记者随后从郫县房管局得知,锦苑三期项目的确至今未在该局办理任何预售、现房销售手续,不过该局也并未就此对项目方作出过相应处罚。

  就上述事实,兴建公司总经理朱宝宗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未否认,但认为这与西汇公司多次重大违约有关,如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西汇公司须于2009年5月31日前办完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手续,但西汇公司直至今年3月才办下来,这就直接导致办理房屋销售证书等被耽误。

  朱宝宗还谈到,西汇公司与德冠公司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西汇无权以“行政命令”形式要求德冠公司不让购房者收房;无论兴建公司与西汇公司间有多少矛盾,西汇公司都不应以“挟持第三方(即购房者)利益”的方式来与其谈判。意外的是,朱主动建议购房者起诉兴建公司,但希望能同时将西汇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而这可能更有利于购房者维权。

  就此纠纷,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佳林律师分析认为,兴建公司无证售房、郫县房管部门对整个销售过程缺乏必要监管,均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购房者可依据《合同法》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兴建公司赔偿相应损失,也可与兴建公司商谈并签订补充协议,但协议中务必对兴建公司取得合法销售资格的期限、违约责任等重大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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