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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名老板拖欠农民工薪水被判刑
日前,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惠州审结完毕。惠州市惠阳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均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2012年元旦春节到来,对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企业,发现一宗,查处一起。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公布,并将有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使用人单位一地违法,他地处处难行。
惠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源于一场建筑工程纠纷。今年3月,重庆人杨某均与项目承包商林某签订协议,承揽惠州南站附近某路基工程,工程款为8万余元。双方约定:施工期间先付七成,另外三成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才支付。期间,林某支付了工程款6.9万元,但杨某均并未将此款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人。该起欠薪事件涉及25名工人、总计10万余元工资。
12天后,杨某均在深圳被民警抓获归案。今年9月底,惠州市惠阳区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杨某均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惠州首例判决案例出台,为广东运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打击恶意欠薪提供了可操作的范本。
由于出口不旺、内销乏力,带来了珠三角很多劳动密集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没有钱带来了工人工资拖欠。元旦和春节之前一般是农民工欠薪高发期。
对此,12月6日广东省人社厅表示,本月底至下月初,广东人社、建设、公安、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可以前往劳动保障部门服务窗口、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人社部门将及时予以解决。
国家正在对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进行具体界定,其中,“数额较大”将细化为:拒不支付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3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多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5万至30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标准。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上述负责人表示,若拖欠单个劳动者报酬5000元以上就开罚,威慑力将会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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