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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买房合同后能否退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0:26
黄先生:我想请教一个房产方面的问题。我买了套房子,已经交了首付。但我签合同时不知道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而且签订的合同上也没有预售许可证的编号。
现在,开发商通知我要更改合同,说因为房管局测的面积比规划局大,超出了原面积的5.26%。开发商要求增加面积。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要求退房子吗?
律师评析: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因为根据国家现行的规定,开发商卖房时必须有预售许可证,而且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每份合同上也要有房管部门审核后的编号。
因此,由于你买的房子没有预售证、合同上也没有相关编号,房子的开发商应该是在许多环节没有得到检验合格,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所以,他们卖房的行为是违法的,甚至可以说是欺诈消费者。你完全可以要求退房、拿回首付,甚至可以欺诈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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