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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基于湖北省302个农户的调查
提 要:本文利用笔者对湖北省实地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采用Probit模型对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农户户主受教育年限、农户对征地后生活改善预期、农户对征地补偿满意程度、农户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征用地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户主是否有非农劳动技能等因素对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是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
关键词:农用地征用,农户意愿,影响因素,Probit模型
一、引言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它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依托,而且是整个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资源。但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农用地非农化速度惊人。据统计,1986~2002年,全国每年约有16.84万公顷的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另据韩俊(2003)推测,若中国未来的城市化率达到50%,2000~2030年30年间占用耕地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的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尽管现行征地制度的产生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周其仁,2004),它有效地保证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土地,但是,农民们普遍反映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征地补偿费分配操作缺乏规范,农民缺乏参与权和知情权,对现有征地制度大多持不满意态度(钱忠好等,2007)。另外,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冀县卿、钱忠好,2007),2003年以来,关于征地、土地流转等问题的信访数量始终占信访总量的一半以上。
在农用地征用过程中,有的农户非常愿意农用地被征用,而有的农户对农用地征用非常不满,甚至以极端行为试图阻止农用地被征用。为什么不同农户对农用地征用的态度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影响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因素是什么?钱忠好(2004)分析认为,导致农民对土地征用不满的原因主要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农民土地产权缺乏有效保障,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以及政府对土地征用实行垄断;农村土地对于农民具有多重效用,包括生活保障、提供就业机会、直接收益、子女继承等。农民对现行土地征用制度不满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焦点问题。从逻辑上分析,农民对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不满源于农民对土地征用制度安排的心理预期与现实的土地征用制度安排之间巨大的落差。尽管现行征地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推进中国工业化、城市化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存在土地征用目标泛化、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征地程序不尽规范等缺陷(王小映,2003;钱忠好等,2004;周飞等,2004;张合林,2006),征地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受到极大的侵害。在此基础上,理论界提出了改革中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一些政策建议,例如,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土地征用行为,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赋予农民国民待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破政府垄断土地征用的坚冰、承认农村集体非农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合法性,建立有效约束机制、避免政府滥用土地征用权,等等(钱忠好,2004)。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是近几年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很多学者做出了有益的探讨,但在研究方法上多是采用定性研究,缺乏定量分析,而定性研究虽然在理论上能对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影响因素做出较多解释,但仍不能识别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文利用笔者在2007年10月对湖北省4个市76个村302户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Probit模型对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识别影响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主要因素。
二、影响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因素的理论分析
农用地对于农户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对于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的农户来说,农用地是其主要劳动对象,是最基本的生产投入要素,担负着保障经济收入的功能;对于从事非农户业的农户来说,虽然在一段时间内,农用地未参与其实际生产活动,但由于农户从事非农职业不稳定,农用地依然会成为从事非农户业农户的退路和养老保障。因此,农户对农用地征用的意愿是农户在多种因素影响下综合考虑的结果。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
1.农户户主因素。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与农户户主关系密切,其中最重要的是户主的年龄、户主受教育年限和户主是否具有非农劳动技能等。农用地征用虽然是国家行为,但是,农户户主作为家庭的支柱,在农用地征用决策方面具有最为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农户户主的年龄越大,其从事农业的年数就会越长,对土地的感情越深,在同等条件下,对农用地征用的意愿就越低。农用地征用受国家政策指导,农户受教育年限越长,在理论上讲,更有利于对国家政策的认识,但其指向不明确。这是因为,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征地的不合理制度安排认识也越深,在对国家政策认识的同时也会加深对农用地征用的成见。然而,农户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学习和掌握非农技能会更容易,从事非农职业的可能性会越大,这会使农户较为容易放弃拥有的土地权利。
2.农用地征用过程中的民主因素。征地过程是否民主,主要是指土地被征用时,村集体是否征询过村民的意见。钱忠好等(2007)调查发现,土地征用中农民被摒弃在征地谈判过程之外。部分农民甚至反映对征地范围、征地规模、征地补偿费不知情。农户对农用地征用知情权的缺乏容易引起农户认为征地是对其土地权益的极大侵害,一般会引发农户的抵触心理而不愿意放弃对农用地的权利。
3.农户获得谈判支持情况。农户能否获得谈判支持的内涵是在有关征地补偿款的谈判过程中,村集体或村民代表是否曾代表农户和相关部门讨价还价,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强大的政府相比,农户的力量要渺小许多,而且农户并没有建立起能维护自身土地权益的组织,因此,农户只能寄希望于村集体或村民代表来维护其自身利益。如果农户获取不了谈判支持,会导致农户农用地征用谈判权的缺失,使农户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从而引发农户不满,显然会对农用地征用行为产生抵触心理。
4.种植业收益因素。农用地的主要功能是支撑种植业生产,使农户获取生产性收益。因此,农户是否愿意土地被征用,存在一个明显的收益比较过程,即种植业生产性收益与非生产性收益(包括补偿费和从事非农职业收入)之间的比较。一般来说,如果预期非生产性收益明显高于种植业生产性收益,那么,农户更有可能愿意土地被征用;但是,如果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没有很好地体现土地的非生产性收益价值,农民就不会轻易放弃自己拥有的土地权利。
5.补偿水平及补偿作用因素。《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事实上,现在的土地征用已不仅仅限于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在一些地方,政府已将土地征用作为敛财的一种手段,而对农民的征地补偿仍然以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为补偿依据,这是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剥夺(钱忠好等,2007)。过低的征地补偿款无法为被征地农户提供有力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家庭养老保障,构成对农户土地权益的极大侵害,容易诱发农户对征地的抵触情绪。
6.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因素。失地农民能够实现非农就业,是保障农户家庭收入的重要渠道。一般来说,如果根据以往经验,农户预期家庭劳动力在失地后能在本地顺利实现非农就业,则较为容易接受农用地被征用;相反,若预期在失地后很难实现转移就业,则农户对保障家庭收入就会有疑虑,倾向于继续持有农用地。因此,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即农户家庭劳动力在本地转移就业难易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选择。
三、农民农用地征用意愿调查样本情况与基本评价
(一)调查样本情况
笔者在选择样本点时,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所选择的地区对农用地依赖程度高,社会经济发展位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具有代表性;二是该地区近些年来发生了大量的农用地征用行为。鉴于此,笔者选择湖北省的武汉、宜昌、荆门和仙桃(县级市)4个市作为样本点,且通过预调查,样本点符合预期要求,具有代表性。
笔者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展开调查,以直接进入农户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了调查问卷的有效性和回收率。笔者在2007年9月进行了试调查,进一步修改了调查问卷,在2007年10月对样本点展开了大范围随机抽样调查,共获取有效样本302份。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农户历年土地征用情况、农户对征地的认识和态度、征地后农户的生活状况以及农民失地后再就业等相关情况。样本数据涵盖湖北省4个市46个村的302个农户(见表1)。
在实际随机抽样调查过程中,接受访谈的为该农户户主,其基本特征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47.8岁,这说明,当前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中老年人;从受教育年限来看,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调查对象占总样本的49.8%,这也与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相符合;调查对象中,党员仅占总样本量的5.0%,这样的分布有利于降低由于调查对象是党员而违心回答征地意愿的可能性,有效地避免了政治因素对调查结果的影响,增加了调查数据的可靠性。
(二)基本评价
在调查中,被抽取的调查对象均为发生过征地的农户,且有83%的被调查农户的农用地完全被征用。不同地区的征地发生时间各不相同。宜昌市从1991年开始三峡建设,征用农用地发生最频繁的阶段集中在1991~1993年期间;武汉、荆州和仙桃三地的征地主要用于填补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及公共事业用地的缺口,征地集中发生在2003~2006年间。从调查数据来看,主观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为34户,仅占样本量302户的11.3%,意味着88.7%的农户主观上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为了进一步分析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的影响因素,以下从户主的个人特征、农户的家庭特征、户主的认知特征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1.户主个人特征与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情况。从表3可知,从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与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户主个人特征比较来看,两者在年龄、性别和政治面貌上没有明显的差别,但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户主文化程度要明显高于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户主文化程度。同时,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户主具有非农劳动技能的比例要远高于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户主的相应比例。
2.农户家庭特征与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情况。从表4可知,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很好”和“一般”的比例要高于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而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其被征农用地在家庭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要明显高于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
3.户主认知特征与农户农用地征用意愿情况。从表5可以看出,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中认为征地过程是民主的以及征地过程中能够获得谈判支持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中的相应比例;对于农户经营种植业收益的认知,无论是愿意农用地被征用还是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70%以上均认为经营种植业能赚钱:对本地转移就业环境的认知,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预期更容易在本地实现转移就业;从征地补偿满意程度来看,无论是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还是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均有很高比例(超过85%以上)对目前补偿款不满意,可见,中国目前农用地征用补偿不被大多数被征地农户所认可。
通过综合比较分析,相对于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来说,不愿意农用地被征用的农户具有较低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征地民主认同度、较少获得谈判支持、较强烈地不满意征地补偿状况、较少拥有非农劳动技能和较难在本地实现转移就业等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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