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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田被“卖” 农户不知情?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3:25

  7月19日,路桥横街镇洋屿村潘学义等几位村民向本报书面反映,本来临时租赁给一家电子厂的3亩多承包田,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变成了长期租赁,而且被莫名征用,让厂方获得了土地证。他们质疑村干部“设计”从中作假,严重侵害农户利益。

  记者核实报道

  第一计:瞒天过海?

  村干部只“宣读”了协议书

  与潘学义等农户发生土地争执的是路桥九州科技有限公司。昨天,记者在洋屿村村口看到,这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小厂就建在有争议的3亩土地上。

  事情还得10年前说起。据潘学义介绍,2000年5月,在厂主父亲张某(也是洋屿村村民)要求下,经村支书陈小东撮合,潘学义家连同其他3户人家,将3亩多承包田一起临时租给张某儿子张建中办厂,时间为5年,租费每年每亩为750公斤稻谷,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支付,田户不再负担农业税等费用。

  奇怪的是,上述租赁协议只听村干部口头念诵,村民当场没有领到协议书。村干部当时解释说待“核实”仔细后再印发给农户。之后,潘学义等多次催讨,一直也没有拿到。因此,这原始的协议,到底上面是什么内容,至今还是个谜。

  “也许,从那时起,他们就开始瞒天过海了。”村民罗冬芳说。

  让村民宽慰的是,一直到2005年,厂主张建中基本能按协议的约定付给农户租赁款。后来两年,厂方就不主动了,农户经过催讨,也拿了租赁款。从2008年开始,他们再也拿不到这笔款项了。

  第二计:偷梁换柱?

  临时租赁变成了长期租赁

  5年后,厂方在继续使用承包田,却为何拒付租赁款呢?

  原来,2005年,潘学义等4农户收到了村里的一份协议,说这3亩多土地是长期租赁了。“这不是偷梁换柱吗?原先说好租3至5年的,现在怎么变成长期了呢?”农户们感到非常纳闷。

  记者仔细阅读了协议书的复印件。协议双方是农户与村委会,而非厂方,上面也变成长期租用和农户自负农业税等,协议的落款时间是“2000.5.2”,签名也不止4户了,还有村干部的签字。但是,从笔迹上看,所有的签名似乎一个人书写的,也没有任何手指印。

  “这显然是一份后来伪造的协议书呀,这样不公平的协议,我们不可能同意的。”说到这里,潘学义显得有些激动。

  而此时,“九州”拒付租赁款的理由还更加“充分”:这块土地不仅长期租赁,厂方还有了土地证和房产证,之前用9万多元从村里“买”过来了,他们向村民出示了付款凭证。

  第三计:走为上策?

  与记者玩“躲猫猫”游戏

  昨天上午,在向农户了解情况后,当记者来到九州科技有限公司时,门卫说业主张建中有事外出了,刚走一会。向公司职工了解其电话,大家都推说不知道。

  随后,记者在村办公室等到现任的村委会主任陈连法,他打电话给张建中,对方说刚回到厂里,正准备出远门呢,拒绝来村办公室和记者见面。

  陈连法说,由于自己刚上任不久,对事情不了解,但表示乐于参与双方调解。

  村支书陈小东应该是这桩土地纠纷的最知情者。同样,当记者找到他家时,也不见人影,多次拨打其电话,却始终关机。因此,对协议书的种种疑问,记者都无法得到解释和核实。

  接着,记者来到横街国土所,所长也正巧外出,电话联系上后,他说在镇里汇报工作无法脱身,让一位姓林的协管员负责接待,而这名协管员反复强调不算正式采访,只是“个人意见”。他向记者证实说,土地证的确在2004年批给“九州”了,当初的手续都依据村委会提供的材料,也就是说,村里已经向农户集体征用了这块土地。

  “如果被征用,我们该拿到补偿费、青苗费等,至今都没有,仅是共1万多元的稻谷租赁款。”潘学义说。

  路桥国土部门表示,他们也接到了农户投诉,已经着手进行调查,横街镇也比较重视,表示将协同国土部门调查,协商解决这起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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