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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土地出让方式难以根治高地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6:14

  针对国土部即将推出的以招标为主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多位业内人士2日对网易财经表示,仅靠出让方式转变可能无法根治高地价局面,在以招标为主的同时,还应更严格细化土地规划,对于市政配建、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的建设比例、甚至对建成后的户型以及房价等也应提前进行设定。

  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召集市场人士进行座谈,讨论“国土部39号令”——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后的评估。4月中旬,国土部将向社会公开调整后的土地招拍挂制度。而昨日(1日),国土部一位内部人士向网易财经透露,未来土地出让或转向以招标为主,减少拍卖和挂牌的比重,并选择在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进行先期试点。

  “招标无疑会使土地交易行为变得更‘温和’一些,能有效避免现场竞价的激烈场面”,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对网易财经表示。

  据了解,土地招拍挂制度自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简称招拍挂)方式出让。由于拍卖和挂牌的出让形式更易操作,地方政府在进行土地出让时多采用这两种方式——价高者得,而较少采用招标出让。根据规定,招标出让的中标人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 “综合评价标准”或“实质性要求”。

  陈国强说,土地在进行招标出让时,投标者不仅要报出价格,还要对地块建设进行详细规划。评标小组再综合评估投标者的资质、开发经验等,谁的方案最好就评选谁中标,并非只看价格。

  陈国强认为,对于商业、别墅以及高档住宅等用地,可继续实行挂牌拍卖出让,对普通商品房用地则应采取招标等出让。此外,包括暗标、勾地等出让形式也可用于某些特定地块。

  暗标是指在土地招标出让中,不设评委会招标,所有入围的投标方事先同时按要求,以不公开报价标底的方式进行价格投标,在开标之日,将所有竞标者的报价同时开标,最后价高者竞得土地。而勾地制是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位或个人对感兴趣的土地向政府表明购买意向并出价,在政府认可其出价后,再行招拍挂。

  不过,陈国强认为,仅靠出让形式的转变恐怕难以从根本上治理高地价。他认为,未来土地出让信息应该明确,包括新增供应、分布区域等应及时公开,供应的数量应尽可能符合市场预期,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其次,在招标出让土地时,应进一步细化土地建设规划,可以考虑将建成后的房屋户型以及房价等进行提前设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也表示,应该对每一块出让土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捆绑,并设定比例。

  而对于招标出让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表示,应该最大限度公开投标人和评标人信息,同时引入利益相关方、社会人士等作为评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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