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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上涨 成都房价影响不大
四川在线消息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从今年开始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2倍。昨(4)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目前,我省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暂时没有确定。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尚未收到国务院正式文件,暂时还没有确定我省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此前,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额度为每平方米10元,成都市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8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此外,还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具体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对成都房价的影响不大。”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算了一笔账: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涨20元,容积率为4.0计算,分摊到房价上,每平方米涨价5元。相较去年商品房4200多元每平方米的均价,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对房价的影响只有千分之几,应该说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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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缴多少我省尚未确定
早报讯 (记者罗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从今年起开始实施,将此前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并规定了新的车船适用税额。昨(4)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目前,我省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暂时还没有确定。
《条例》规定,今后载客汽车(包括电车)每年的年税额为每辆60至660元;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16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24至120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36至180元;船舶的年税额为每净吨3至6元。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各种车辆的具体缴税标准,则由各地省级政府另行确定。
记者了解到,与原来的使用税税额相比,车辆税额的低限标准不变,而高限标准则提高了1倍左右。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尚未接到正式文件,我省包括私家车在内的各种车辆的具体缴税标准,暂时没有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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