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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举措做好土地收储
今年以来,宜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及宜春市政府有关要求,三措并举扎实做好土地收储工作,截止11月24日,宜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共收储土地7宗,面积1624.67亩;现有储备土地26宗,面积13599.39亩。 加强部门协作。该中心一方面强化部门协作,注重加强与规划、房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定期工作汇报等会议制度,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强化土地市场监控,合理调节土地供求关系,防止地价不合理浮动造成的市场混乱。另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巩固与各专业银行的合作,加强沟通,扩大合作,广泛宣传国家对土地高度垄断的政策优势,增强他们对土地收购工作的支持和信任,为完成土地收购计划解决所需的贷款资金。目前,全市11家土地储备机构共获得年度融资93.1638亿元。
落实责任到位。该中心落实管护责任,将所有储备土地实行责任分工,分别与所管辖范围负责人签订储备土地管护责任书,将储备土地纳入“片警式”监管范围,定期巡查,按月上报。密切巡查储备土地房屋、围墙等现状,严禁偷挖泥土(矿产资源)、倒垃圾和私自种菜等现象发生,严禁乱搭乱建,发现苗头,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储备土地权属不受侵犯。
开展专项清理。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根据宜春市政府《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在全市范围内下达清理处置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5000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万亩目标任务”有关要求,11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验收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盘活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16818.6亩,其中: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2555.3亩;清理收回闲置土地4263.29亩,其中协议收回27宗,面积2043.398亩,支付补偿款15908.32万元。解决工业用地144宗,面积7254.49亩,为宜春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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